我不是特教專家,只是在工作中正好有機會接觸一些特別的孩子,引起我進一步了解的動機,自己摸索搜尋了 一些相關教學訊息。後來在唸教育研究所時修了一門 “特殊教育”,當時閱讀各式各樣的障礙症狀與特徵,和同學們熱烈討論我們所遇到的學生狀況(我們都是已經有教學經驗再去研究所進修的老師),我們有個想法,就是不需太去研究我們班上哪個孩子是亞斯或自閉兒、ADD或ADHD,而是應該把每個孩子當特殊生看待,這麼一轉念,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。
怎麼說呢?因為當我們要開口跟家長說 "您的孩子...有點特別...可能需要做個評估..." 之前,其實內心是很掙扎的,因為我們遇到大部分的家長是很難接受這訊息的 --- 他們可能嚇到 "我孩子怎麼會有問題?" ,他們可能害怕 "我孩子會不會被貼標籤、被歧視?" ,他們可能沒意識或了解這現象對未來的影響 "這樣還好吧?長大就會好多了吧?" ....等等,家長無法以平常心坦然接受並面對,是能理解的,因為大家都很怕被當成 "異類" 來對待。然而,對我們有過相關學習與研究的老師來說,正常與不正常之間其實很難有一道清楚的界線劃分;以光譜概念來看待所謂的正不正常,就比較容易理解....
要辨識光譜兩端的色調很容易,三歲的莫札特展現音樂才華就如同唐氏症小孩一樣容易被辨識出來(註一),像這樣的狀況是少數,我們稱為低發性障礙兒(low-incidence disabilities)(註二),很明顯可以看得出他們需要特殊協助。絕大多數一般大眾,包括高發性障礙兒(high-incidence disabilities)(註三),都有比較多的混色,有的人紅色多一點,有的人藍色多一點,於是,面對症狀較輕、非典型的特殊兒時,更難對家長開口;再者,即使同屬自閉症的兩個不同個體,也會展現出不同的學習困難。即便對於無學習障礙的孩子做分析,也會發現學習能力各有不同,因此,我們覺得 "把每個孩子視為個別獨立的特殊兒" 是很合情合理也貼近公平受教權的理想。
所以,我倒是覺得以迦納教授提出的多元智能(Multiple Intelligences, Howard Gardner),來檢視每個孩子的天生學習能力,是很重要的,如此一來,我們才能明白如何幫助孩子使用他的強項能力去補其弱項,如此我們也才不會過度苛責小孩的不良表現,而是去看到造成此結果的真實原因,一起和小孩克服障礙和困難。我舉個閱讀障礙(Dyslexia)的例子來說 ~ 蕭敬騰不識字 原來患先天閱讀障礙(請點選此連結).....如果他的父母或老師看到他的學業成績不好時,有發現他其實識字困難,並不是不夠努力,他也不會那麼辛苦地長大,更糟的是還自以為很笨.....一個國際閱讀障礙協會(DDAI)的文章提到"閱讀障礙"是個禮物(天賦),文中列出閱讀障礙者具有八種天賦長才,雖然並非所有閱讀障礙者都發展出這八項能力,但或多或少具備這些上天給的禮物,如果沒有被父母或老師的錯誤對待而摧毀的話,他們會展現出兩種特色:優於正常的智商和異於常人的創意。所以盡早發現孩子的問題,以適當的方式協助其克服困難,或培養其強項能力以代償其障礙,都會讓孩子在學習的路上走得更有自信。
當我們在看待自己的孩子時,盡可能屏除一些主觀思維,例如: "他就是像(某家族成員)...." ,也許不全然是喔!因為他是個獨特的個體; "他就是努力不夠、不專心..." ,那麼再觀察一下,不努力和不專心的原因是什麼?總之,如果我們都那麼細心的研究自己的孩子,尊重孩子的個別差異,學習困難或學習障礙的症狀一定會獲得大幅的改善。
(註一) 天才也是屬於特教範疇
(註二) Low-incidence disabilities / High-incidence disabilities 美國對於學習障礙的分類,我不知道中文的專有名詞是什麼,所以自己翻譯為低發性障礙/高發性障礙。Low-incidence disabilities(低發性障礙)佔學齡兒童人口數少於1%,例如自閉症、視障、聽障...等等,症狀顯著。
(註三) High-incidence disabilities(高發性障礙) --- 美國的研究資料顯示,在學齡兒童中發生率約1/10,這數字比20年前增加151%,部分原因是早產兒的存活率大幅提升,而早產兒比一般足月兒有2-3倍可能出現高發性障礙症狀,這些障礙包括閱讀障礙(Dyslexia) 、注意力缺損(ADD)、注意力缺損且過動(ADHD)...等等。這些障礙比較難評估,尤其是在教室情境外的場合,然而太晚發現,錯過適度矯正治療,就很難避免或減輕這些障礙對孩子的衝擊和影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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